河南海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1513891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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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医疗废物智能化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 购 人: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1.项目编号:HNTD-2023-065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医疗废物智能化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0000.00元;采购限价:33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医疗废物智能化信息系统采购(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小微企业价格折扣(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tdgcglzx@163.com(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16690846262)告知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过后及时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如不及时查收自行负责。
4.招标资料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77号汉庭酒店9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77号汉庭酒店9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时,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6号(金水区经五路和红旗路交叉口)
联系人:徐喜友
联系方式:13938571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泰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二大街58号兴华大厦A座
联系人:段植耀
联系方式:16690846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喜友
联系方式:13938571599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河南省生殖妇产医院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智能医废管理系统 |
套 |
1 |
|
2 |
智能管理终端 |
套 |
28 |
|
3 |
智能医废收集车 |
辆 |
2 |
|
4 |
配套辅材 |
ID卡 |
张 |
100 |
医废标签 |
张 |
100000 |
||
5 |
医废暂存间监控系统 |
网络摄像机 |
台 |
4 |
硬盘录像机 |
台 |
2 |
||
监控专用硬盘 |
台 |
2 |
||
POE交换机 |
台 |
2 |
||
安装、调试、培训 |
项 |
1 |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按照要求提供产品的(实物照片、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者少提供的视为不满足参数。
详细功能要求 |
|
★1.数据类型(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
1.1 基础信息(人员、科室、角色、设备等) 1.2 分类登记(登记人员、登记科室、登记时间、医废类型等) 1.3 收集称重(产废科室、医废类型、编号、重量、收集时间、收集人员等信息) 1.4 出/入库(出/入库重量、医废类型、时间、交接人员等信息) 1.5 消杀记录(包括医废暂存地点、医废收集设备以及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具等) |
★2.统计分析(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
提供医废的登记、收集、入库、暂存、出库、消杀等统计信息,生成医废数据变化趋势图、出/入库统计报表(包括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 |
★3.数据展示(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
3.1可以查看医废袋重量和医废袋总数量; 3.2可查看已转运和待转运医废袋重量和医废袋数量、已入库和待入库医废袋的重量和医废袋数量、已出库和待出库的医废袋重量以及医废袋数量; 3.3可查看每日、每周和每月不同医废类型的医废总量走势波形图; |
★4.医废管理(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
4.1可以直观看到医院所有科室产生医废的数量与重量信息。可查看科室名称,医废类型数量(袋)、医废类型重量。 4.2入库记录 须直观看到该医院每天入库医废的数量与重量信息,支持导出打印。 ★4.3出库记录 须直观看到该医院出库医废的数量与重量信息。有出库时间,医废类型数量(袋)、医废类型重量,自动生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 4.4医废追踪 须显示每条医废的轨迹信息,包括科室名称、一级医废类别、已存量、科室操作人、后勤操作人、时间、医废状态、是否正常、医废袋(盒)编号、交接人/接收人、交接时间、单位名称。 |
★5.预警管理(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
通过web端或小程序端等多种方式提供预警,按照时间、科室、预警内容等多个维度进行预警提醒。 |
6.科室交接 |
6.1科室交接记录需符合医疗废物管理的双本双签制度; 6.2有医废类别信息、重量信息、人员信息、时间等,科室交接信息支持导出打印。 |
7.收集路线管理 |
医废收集路线 医院收集人员收集完医废后,能记录医废收集时间、收集人员、污物间位置等信息。 |
★8.医疗机构信息管理(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
满足医疗机构信息上报模块,包括:基础信息、科室管理、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人员信息及培训记录、职业防护用品、院内设备维护及消毒记录、低温设备的消毒及检修等信息即时上报省、市级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平台。 |
9.处置单位 |
显示负责该医院医废转运的处置单位的基本信息。 |
10.河南省医废管理要求 |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按照《河南省“智能医废”数据汇聚标准v1.1》要求,须满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豫卫医【2022】 6号)的建设标准及技术方案要求,满足豫卫医函【2023】8号的验收要求。可畅通对接至省监管平台,数据稳定,实时更新。 |
2、硬件设施及耗材
产品名称 |
功能要求 |
智能管理终端(核心产品) |
★1.设备具备权限管理,具有扫码功能、支持4G或wifi功能,便于登记信息上报。可对医疗废物产生源头信息进行监管,无网络时具备离线模式操作。(提供实物图片) |
2.具备操作提示功能,对操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提示,以及错误操作提示,提高医护人员操作的工作效率。 |
|
★3.设备具有操作影像拍摄的功能(摄像头≥200万像素),可对临床、医技等重点场所医疗废弃物分类垃圾桶处进行实时监管,使用内存必须满足省医废监管平台的要求,产废点音视频存储数据不得低于15天,支持回放查看(提供实物图片) |
|
★4.通过设备可进行分类登记、交接确认、全程查询。(提供实物图片) |
|
5.设备具备查看科室当日产废的详情功能。 |
|
智能医废收集车 |
1设备具备权限管理,具有扫码功能、支持4G或wifi功能,便于登记信息上报,无网络时具备离线模式操作。 |
2.具备操作提示功能,对操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提示,以及错误操作提示,提高收集人员操作的工作效率。 |
|
★3.满足医院医疗废物产生量的车辆尺寸,必须符合转运通道和电梯轿厢尺寸(车身容量≥750L)。(提供实物图片) |
|
★4.车辆外观具有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车体为黄色,车身塑料材质,耐酸碱、耐腐蚀,易于内外消杀、密封性强、预留排污孔。(提供实物图片) |
|
5.车辆转向灵活、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 |
|
★6.车辆具备收集称重功能、出/入库功能、消杀记录功能,满足豫卫医函【2023】8号文的要求。(提供实物图片) |
|
★7.具备电动助力功能,具备侧开门+顶部开门两种方式,便于医院收集人员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实物图片) |
|
8.车辆显示电量信息,便于使用,满载续航里程≥20km,支持爬坡,支持速度调节。 |
3、配套辅材
ID卡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ID卡 |
★可区分科室人员和后勤人员,具备身份信息鉴别、获取科室信息、科室交接等功能。(提供实物图片) |
医废标签(提供实物图片)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医废标签 |
★医废标签显示中文标识、编号、医废类别等;使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分,不需打印,防水、防酒精,不易剥离与脱落。(提供实物图片) |
网络摄像机 |
适用于医院暂存间实时监控,摄像头≥200万像素, 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视频编码 H.264,支持POE供电,可满足智能医废监管平台飞行检查。 |
硬盘录像机 |
用于15天监控视频的存储,回放;可接入1T、2T、3T、4T、6T、8T容量的SATA接口硬盘;可接入AI硬盘。 |
监控专用硬盘 |
≥4TB 容量,单硬盘支持≥32 个摄像头的高清流,≥256MiB 缓冲区流畅存储视频有效防止丢帧。。 |
POE交换机 |
4百兆POE电口+1百兆电口,支持端口自动翻转,存储转发交换模式。 |
二、 商务要求
项目 |
采购文件要求 |
质保期 |
一年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所有货物运输到位后,成交人负责施工安装、建设、保养。 |
供货安装期及调试期 |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耗材以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1、维保响应要求:项目实施期交付周期内公司至少配备2名实施工程师,负责现场跟进和解决日常问题,对收集的问题、解决方法和存在问题进行记录跟踪,形成周报和月报;在维护期内,如软件系统故障,公司工程师需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予以响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若需要工程师前往现场,除约定到达时间外,要求在24小时到达甲方指定现场。 2、维保工期要求:简单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中等难度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复杂问题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 3、培训要求:系统上线期间根据用户需求,对全院相关使用科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人员,业务科室操作人员等、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和讲义等。所有培训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合同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供应商”系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参加磋商主体。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响应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30000.00元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已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显示,供评审小组审查。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关联企业参加磋商
8.1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8.2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磋商同时被拒绝。
8.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特别说明:
9.1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
9.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4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10.质疑和投诉
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关于对采购程序、采购文件格式性条款、评审结果的询问和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关于对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和技术标准、商务要求、综合评分标准的询问和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0.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1.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 采购文件
12.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2.1竞争性磋商公告
12.2采购需求
12.3供应商须知
12.4 合同主要条款
12.5响应文件格式
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磋商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13.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磋商时不予认可。
13.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4.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 关于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6.1竞争性磋商响应书封面
16.2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16.3初次报价一览表
16.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6商务响应表
16.7技术标
16.8证明文件
16.9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6.10其他资料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磋商报价
18.1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
18.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9.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0.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制作投标文件。除了采购文件封面以外,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应编序。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20.2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不能出现活页),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20.3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0.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
20.5不接受电报、电传和传真的投标文件。
20.6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20.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审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4.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所有副本包装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4.1.2 包装密封文件均应:响应以下条件:
(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达指定地点;
(2) 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4.1.3 外层包装应写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4.1.4 如果外层包装未按第4.1.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4.2.1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4.2.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响应文件。
4.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之日为准。
4.4.2 修改文件应按第3.7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4.1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4.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
24.开标、唱标
24.1 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4.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4.3开标时,首先,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24.4 由采购代理机构唱标,公布各供应商名称。
24.5 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签字确认。
24.6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4.6.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4.6.2 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六 磋商
25.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 3人。
26.响应文件的初审
26.1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26.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2.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和采购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26.2.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符合性审查包括以下内容,有一条不响应者,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1)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4)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5)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6.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6.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26.3.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6.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6.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26.3.5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6.3.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若收取)。
26.3.7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26.3.8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7.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现场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磋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8.磋商
28.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
28.2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
28.3本次磋商进行 2 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二次报价是由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起,供应商需及时关注系统是否可以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限以磋商小组发起的报价时限为准,逾期系统判定供应商放弃二轮报价。供应商确认二次报价时间后或系统可以进行二次报价后,请立即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报价。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二次报价提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28.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9.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9.1 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9.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 确定成交供应商
30.成交原则
30.1本次磋商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30.2磋商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30.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30.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1.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32. 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32.1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磋商终止的权利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磋商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3.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40分,综合实力3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30分)
1.1由采购人确定预算价(330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按废标处理。
1.2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作为最后报价参与评标,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
评标价=投标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评标价格要素 |
价格折扣幅度 |
节能产品 |
1% |
环保产品 |
1% |
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0% |
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得分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得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同一响应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所投货物中如有涉及到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型号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注: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如果所投产品是国家规定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给予优先采购的权利,须提供以下材料:
投报产品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对应型号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被优先采购的权利。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分
2.技术分(40分)
2.1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文件要求,得30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非星号技术参数部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部分为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2分;
2.2 项目实施方案(6分):供应商的技术方案围绕“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里面中的建设内容,用文字及图表的方式描述,描述完整详细且无遗漏、科学合理,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描述清晰、比较详细且无遗漏并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描述简单但无遗漏并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描述简单的得1分;缺项得0分;
2.3 项目调试及测试方案(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测试与验收方案及设备调测验收方案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具有非常強的完整性、安全性、稳定性、先进性强的得4分;方案比较详细、安全性、稳定性、先进性不强的得2分;方案描述存在有进一步需要改进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
3.综合部分(30分)
3.1 业绩(4分):提供 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承担过已经顺利验收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4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2 企业实力(10分):
1.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2.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废物(或医疗垃圾)相关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3.3 培训计划(5分):项目培训计划列明详细的培训方式、期限、内容、人数及培训后用户单位技术人员所能达到的对本产品的技术处理能力:内容完整、合理、考虑周全,针对性较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可以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者得1分;内容不合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或缺项不得分;
3.4售后服务计划(5分):应包含如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人员安排、售后服务范围及是否上门服务等,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调换、维修、退货等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考虑周全,针对性较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可以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3分;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者得1分;内容不合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或缺项不得分;
3.5质量保障和应急方案(6分)质量保障方案和措施,包含且不限于对产品、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对突发自然灾害和疫情等情况的应急施工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考虑周全,针对性较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6分;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可以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得4分;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者得2分;内容不合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或缺项不得分。
4.得分的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评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合计总分/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九 合同授予
34.签订合同
34.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4.2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按甲乙双方约定)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
目 录
附件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2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格式)
附件3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附件5技术响应表(格式)
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8商务响应表(格式)
附件9证明文件
附件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附件11投标承诺函
附件12其他资料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承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我方同意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6、我方理解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7、如果我方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8、如果我方存在投标人须知第9.3项所述情况,同意被认定为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9、如果发生投标人须知第26.4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如果发生投标人须知第26.5、33.2项所述情况,同意评标委员会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1、如果现场变更采购方式,我方同意在不改变招标需求、资质条件等情况下,按变更后的采购方式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12、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我方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3、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必须为最新并可以联系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备注 |
|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单位及数量 |
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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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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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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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大写): |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5 技术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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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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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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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及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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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 “偏离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_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提交、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商务响应表(格式)
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9 证明文件
9.1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9.2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9.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划分标准应深入理解,遵照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虛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如是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如不是可不填写、不提供。
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是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如不是可不填写、不提供。
附件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我方承诺:
在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招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磋商。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相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投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12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二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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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投标报价(元) |
(大写) |
(小写) |
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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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
|
交货期 |
|
|
磋商有效期 |
|
|
备注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不放在响应文件内,单独打印盖章后评审现场填写)